今天早上收到前一份工作的老同事轉寄一封郵件
發信人是另一位現在還留在那裡的老同事
內容約是告訴所有同事他對目前這份工作的不滿和厭倦
幾年前早就沒有工作熱忱
只是因為不得以才繼續留在這裡
決心要離開卻又遭到長官阻撓
自己有多麼不滿云云........
文末再告訴同事他因為心情不好
無法參加同事為他辦的送別會
並告訴同事他去意已堅,
他以仁至義盡的留下的不算多的工作
要同事多多體諒他
如果有問題就趁他還在的時候趕快問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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閱讀到此,我的驚訝不在話下!
回想當時也是對工作充滿厭倦
主管對我的偏見讓我深受其擾
多次求去卻又不能如己意
那段時間應該是我職場生涯中最黑暗的一段時期。
但是當時的我,從沒想過要寫這種信
也從沒想過要將怨氣發在同事的身上
我問我現在同事的看法
他們認為他可以有表達自己想法的權利
當然也可以去抗爭所有不公平的事!
我同意!
但我認為
要這麼做的前提是
自己應該先反求諸己
在這份工作到底有沒有盡心盡力
自己的抱怨是不是已經造成同事的困擾
畢竟同事沒必要承受他個人的怨氣(和大少爺脾氣!!)
如果是他想藉此改革目前的工作環境或替同事爭取福利
那也應該說出更有建設性的話
而不是因為他個人的自以為是的不滿就讓所有同事面對他的情緒
淪為一篇缺乏建設性的謾罵文章
我同意每個人都有發表自己言論的自由
但應該有一把尺
至少不應該把自己的情緒強加在別人身上
工作這些年來遇到很多人事物
常會質疑在什麼是對?什麼是錯?
衝突著自己原來堅信的價值觀
但是我還是相信
處理一件事
雖然沒有最正確的作法,但應該有最妥當的作法.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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